第十三章 法醫部,鞠一(1 / 2)
資料,一大疊的資料。
每一個死者生前大大小小的一切事情,從死亡前一個月開始盤查起,全都詳細記錄在內。
當然啦,也有一些小事情,不被人注意而忽略掉。
就如是涼茶這一件極小的事情,若不是林森嗅到涼茶的藥材味,恐怕還得等法醫的屍檢報告,才能確定死者生前吃過什麼,喝過什麼東西。
如此一來,時間早就過去了,哪還來得及查找線索?
果然,下午關於涼茶的調查資料,也是在一頁頁的檔案內看到了。
涼茶鋪,沒有什麼嫌疑可以說。
畢竟人家開業都開了幾十年,你要說涼茶鋪的人是凶手,這完全沒有道理是吧?
而且,死者生前喝的那一壺涼茶的藥渣,已經銷毀了。
不是凶手銷毀,而是涼茶鋪每隔一個小時就會煲一次涼茶,藥渣自然是會進行替換,舊的藥渣也就會進行粉碎處理。
然後倒進衛生間內,直接沖走了。
嗯,這很不道德,罰了他們一筆清理費用,就線索斷了。
「看出什麼來沒有?」張猛好奇的湊了過來。
「老猛,別打擾林森看資料,這個案子接下來的方向,還得靠林森才行!」張子鈺連忙說道。
「不要緊,資料已經基本看完了!」林森將手裡頭的資料合上。
隨即,靠在椅子上,眼神落在牆上的時鍾上麵
一個連環殺人案,除非凶手是一名嗜殺成癮的變態,否則必定會存在一定的共通點。
不然的話,何至於他(她)為什麼選擇讓這些被害人自焚,跳樓的每一棟大廈,都是京都龍安區名氣極大的高層大廈呢?
且還是死者生前上班的地方?
這說不通是吧?
如果是隨機性殺人的變態,他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殺人的手法。
但,這每一件案子中的死者,全是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不知道以什麼辦法上到天台上去。
然後,潑自己汽油,點燃汽油自焚,然後跳樓自殺。
那,共通點呢?
時間?
還是地點?
如果是時間的話,案發當天的時間間隔,以及被害人自焚跳樓的時間,完全沒有任何規律可言。
地點,那就更加沒有規律了。
第一個被害人自焚跳樓的大廈,距離第二名被害人所在大廈,直線距離在327公裡。
第二名被害人距離第三名被害人的直線距離是417公裡,然後第三跟第四的直線距離是734公裡,第四第五之間又僅有213公裡
最後,今天這位被害人李明翰所在的明尚大廈,卻是距離第五名被害人,大概直線距離412公裡。
這,沒有規律啊?
不算直線,那就算他們之間的街道,以及按照城市規劃圖來比劃。
也是沒有任何的關聯在內,症結就卡住了。
到底,共通點在哪呢?
「或許,是不是真就我們想復雜了呢?」洛卿拎著一袋子麵包牛奶走來。
「先吃點東西墊墊,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