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他好兄弟,不就是我嘛!(1 / 2)
林山洋洋得意道:「花娘,你還不知道吧,現在采珠隊的東家是縣令大人的朋友。」
「東家器重我,叫我做小隊長。」
「你別想著報官了,看在我們東家的麵子上,縣令大人一定會秉公執法,不會叫你冤枉了我的。」
林山越想越氣,他目光掃過花娘與王振,「你說你要報官,我才是要報官才對!」
「你們這對奸夫**,被我捉奸當場,我要求縣令大人將你們都殺了!讓你們浸豬籠!」
花娘憋屈極了,「我們的婚書是假,你有什麼資格報官?我與你根本就沒有關係!」
「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常事,我與你正經拜過堂,大家都知道,怎麼就沒關係了?」
花娘算是聽出來了。
她要報官兩人就是沒關係,她就是沒資格。
林山要報官就是兩人有關係,她跟王振是奸夫**。
說來說起,就是林山與縣令有交情,衙門的人要站在林山那一邊。
怎麼天底下的好事,都叫他林山占了去?
想到自己這兩年枉負的青春,花娘咬牙撲了上去,「林山,我跟你拚了!」
官府給不了她公道,那她就自己討回這債來!
林山也不縱著花娘,剛剛是他沒有準備叫花娘從後邊偷襲了,現在他看著花娘撲過來,就想去拽她的頭發,被王振抓住手。
林山抽了抽,沒抽動。
今天也是奇了怪了。
林山是采珠隊的人,乾的也都是力氣活,他的力氣是不小的。
可今天遇到兩個人,力氣都比他大!
王振沉著臉,黝黑的眼睛裡閃著幽光,「林山,我與花娘發乎情止乎禮,並未有任何逾越的動作。」
「所有人都看著,他們的眼睛是明亮的,他們都能給我們作證!」
圍觀群眾應和道:「沒錯,我們都看見了,他們倆就沒什麼逾越的!」
林山這麼個仗勢欺人的,原是有羨慕的,現在也成了憤怒,能幫王振一點肯定是一點。
「跟我去官府。」王振扯著林山往外走。
林山臉漲紅成豬肝色:「我不是都說了,去官府沒用!」
「花娘的事情的確不好報官,但是你兩年前買凶殺我這件事,官府一定會接!」
林山如遭雷劈,愣住了,「你,你說什麼?」
王振冷哼一聲,像甩破布一樣將林山甩開,對著人群拱手,高聲道:「我王振從未得罪過什麼人,所以兩年前遭遇追殺一事,我一直覺得蹊蹺,我調查了兩年,才發現是這林山為了占有花娘,故意買凶殺我!」
「這廝與衙門有交,王某鬥膽求諸位給我做個證,莫要將林山這惡人逃過一劫!」
此時人群中出現兩個人,第一個就是八字胡男子,第二個人是一個虎背熊月要的漢子。
漢子是被八字胡男子拖著進來的。
沒錯,就是拖著進來的。
鼻青臉腫的,鼻梁下還掛著兩條血痕。
進來後,那漢子就跪下沖眾人磕頭:「我錯了,我不該拿林山的錢去殺王振,我知道錯了,你們放過我吧!我真的知道錯了!」
林山臉色大變,喝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我根本就不認得此人!」
「哼,你們這對奸夫**,為了鏟除異己,居然將帽子扣到我頭上,你們真是惡毒!」
「我林山不可能做這樣的事情,整個采珠隊都可以擔保!」
圍觀群眾看看王振,他是一臉的誠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