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蒙奇·D·偶像(1 / 2)
沒有人比丁格更熟悉這個戴草帽的男孩,那是他在大學時期最美好的記憶,為了追番,曾將為數不多的夥食費砸了進去。
欲望?
這就是骨子裡的欲望嗎。
來到這個世界七年了,他都快忘記了。
從現在開始,這個戴著草帽的男人將會闖進一望無盡大海,尋找那海賊終極寶藏。
回想著兩天來的一切,對於神物沒半點線索,可卻莫名其妙出現路飛,記得離開的時候,好像剛剛打敗魚人來到空島,也不曉得艾尼路結局怎麼樣了。
反正空島上的小姐姐好可愛。
「餵,你在犯什麼花癡!」
海倫的聲音直接將丁格思緒拉了回來,再次落在日記本上,似乎他能感覺到,自己曾經追讀的畫麵現在能夠在日記顯現出來。
不用付費。
消耗所的奧力。
丁格搖著頭,有點匪夷所思,這支鵝毛筆到底有什麼能力,竟能將劇情演變出來。
記憶不由自主又回到兩天前繪製出的圖畫上,好像是羅傑的怒吼。
難道羅傑復活了,並沒被砍頭。
「你到底在想什麼?丁格,這個男孩是誰,他的手怎麼那麼長?」海倫看著呆愣的丁格,急聲問道,她隱隱感覺到圖畫上的人物和她的神物有關。
「哦,他是橡膠人,手臂有些長是正常的。」
「香蕉人?什麼東西?」
丁格才回過神,知道這裡根本沒惡魔果實這些東西,也沒法給海倫解釋,他現在所想的是自己剛剛得到的能力。
連忙閉上眼,鵝毛筆對準日記本,一行行字跡便順著筆尖流動起來。
【大約一年前】
【港裡來了一艘海盜船,停泊至今。】
「那是紅發的海盜船。」丁格半眯著眼,他的思緒完全沒斷,筆尖仍在流動。
現在敢斷定,想要讓生命奧力流動,必須欲望強烈,曾經追漫畫很狂熱,所以現在才能流暢的譜寫出來。
在這個世界混了七年,早忘記激情是什麼東西了。
但那個男孩出現的一瞬間,似讓他完全復活一般。
日子不應該這般平平澹澹。
【我可不是鬧著玩的!我可已經受夠了!】
【我要證明給你們看!!】
【小鎮少年蒙奇·D·路飛】
丁格停了下來,疲累泛起,但這個名字的出現讓他瞬間來了精神。
現在體內地奧力隻能支撐起三幅圖畫。
但他的判斷完全正確,字跡正將原本漫話拓印在日記本上。
海倫沒騙自己,奧力之筆所蘊含的能力遠遠超出想象。
這真是在修煉。
疲累,充實,再次壓榨到疲累。
相比起以前,他真地進步了。
丁格閉著眼,日記不停向前,每到盡頭,日記本便自動翻過來,他的速度極快,幾秒鍾便能形成一個人物,一句句對白直接出現在頭頂。
【你可當不了海盜!】
【旱鴨子可是海盜的大忌!】
【我可是經常鍛煉肌肉的哦,拳頭就像手槍一樣厲害!】
丁格半眯著眼,任由字跡一點點在筆尖流動,第一話的內容他爛熟於月匈,但現在還看的津津有味。
七年了!
終於能見到一些熟悉的東西,他來到這個世界七年,意味著養了七年,不必再像以前那樣,一頁一頁的去追讀。
他幸福了。
丁格享受著熟悉的內容,但在旁側,那雙秀麗的美眸看的更為認真。
海盜首領『紅發』傑克斯正盤著腿,腳上穿著大妥協哈哈大笑,而那個小男孩冬的一聲向前出拳,滿是自信。
可在紅發眼中,完全像個小孩子的玩意兒,下一刻,便是一堆大肚翩翩的壯漢。
【餵,路飛,你好像很不爽嘛!】
【不管做什麼都要開心的。】
看似鼓勵,可下一刻便嘰裡咕嚕議論起自己老大了。
噗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