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拿著吧!(1 / 2)
程明月看起來累。這對夫妻一吵架,就會互相盯著對方看。誰先開口,誰就輸。不管有沒有理由,他們都要道歉。
今年我們不得不在山洞裡過冬。我們得早點把自己的臥室挖出來,否則……誰能忍受整天吃狗糧?
正想呢,天黑了,上官慶賢出現在門口。他看了看對麵的一對,又看了看火堆旁的程明月。
看到她看起來很正常,還盯著自己看,他笑了,「沒事的。」
程明月問:「我能為你做什麼?」
「程雪晴跑過來告訴我,她應該和我訂婚。你偷走了我未婚妻的頭銜。我的第一感覺是你出了什麼事,否則她不會這麼說的。」上官慶賢皺起眉頭說。
程明月,這就是她想自殺的原因嗎?
我之前說過,我不在乎未婚妻的頭銜,但我永遠不會原諒你這樣殺人。
上官慶賢從他的靴子裡掏出一把匕首遞給他說:「你拿去自衛。」
程明月很喜歡原始的匕首,但它應該是他的自衛武器。他不會想送人的。
她搖搖頭說:「不,以後我不一個人出去了,出去的時候會跟爹說一聲。」
「拿著。」上官慶賢直接將匕首塞入程明月手中。
程明月,「……」如此年輕,就這麼有氣勢,他是什麼出身?
她突然想起以前收集的一把匕首,便說:「等一下,我也給你一把,有點大,它不適合我。」
她跑到地鋪,從包裹下的辦公室抽屜裡取出了那把匕首,刀柄是黑玉的,刀刃是精鋼的,刀尖是斜的,還有一個凹槽。
外鞘用軟木包裹藏銀,鑲嵌綠鬆石。它非常漂亮。
這把匕首的長度是上官慶賢所贈匕首的兩倍。實在不適合現在的程明月。
程明月不情願地把匕首交給了上官慶賢,「這把匕首,我父親以前花了很多錢買的,現在便宜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