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合作備忘錄與一陣騷動(1 / 2)
等劉泰格回來後,淩風用吉他給大家彈唱了《koi-luk》與《依然是我(忘情水)》兩首歌曲。
第一曲《koi-luk》,就讓劉泰格與蘇豐年倆人眼睛不禁一亮。
非常有味道的一首情歌,歌聲中青澀男生抒發那種微妙戀情的感覺特別到位,很搭當午後的這種愜意時光。
這首歌與當下巫起賢的火歌《koi-o》比起來,感覺還差了一點。但是毋庸置疑,這首《koi-luk》還是一首上乘好歌。
淩風在彈唱的時候,劉泰格不住地點頭稱贊,單從這首華語歌曲,他已經能看出淩風的這位創作型歌手的「功力」了。畢竟是開唱片公司的,劉泰格的眼光還是非常老辣。
接下來等淩風彈唱《依然是我(忘情水)》這首歌曲,四句歌詞過後,劉泰格更是驚喜。
他激動地從沙發上站起,等到淩風唱副歌部分時候,已經開始情不自禁地與蘇豐年一起,倆人一邊拍手打節奏,一邊小聲學著哼唱起來。
毫無疑問,這首《依然是我(忘情水)》已經深深地打動了劉泰格與蘇豐年。這首歌曲聽來非常深情,又很上口,易於流行。
連邊上的蘇雪雅與小霞也捧著下巴聽得癡癡的。
蘇雪雅看著淩風深情彈唱的模樣,怎麼感覺這家夥越看越順眼,越看越帥啊……
音樂是人類共通的語言,淩風彈奏的這兩首歌完美地征服了劉泰格與蘇豐年等現場眾人。
接下來大家就是談商務合作條件了。
當前,淩風有與原來雇主新加坡西爾電子的合約在身,暫時還不能全職簽約劉泰格的振華唱片公司,而且淩風本身也不想簽賣身合同經紀約。
所以,接下來大家談的就是類似獨立歌手的合作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全部外包。
就是淩風這樣的獨立歌手出錢請唱片公司發行銷售,盈虧由淩風自己承擔,振華唱片公司賺的是幫助承包宣發唱片專輯的費用。當然,如果專輯賺錢了,唱片公司也會有一定比例的抽成。
第二種模式就是買斷。
如果振華唱片公司看中了淩風的專輯,出錢買斷,然後唱片負責宣發售賣,盈虧都由唱片公司自己承擔。這種模式和市麵上的唱片公司差不多,隻不過沒有歌手的經紀約,唱片公司賺的是專輯售賣和版權的錢,同時還得支付淩風這樣原創歌手一筆買斷的費用。
第三種模式就是雙方合作。
唱片公司與獨立歌手淩風聯手合作,大家一起負擔投資的盈虧。
對於淩風而言,他最理想的就是第三種合作模式。
而對於劉泰格而言,第一種模式最為穩妥,他們唱片公司最沒有風險。
但是他們也知道淩風現在隻是一個工廠底層的打工仔,他不可能掏出那麼多錢來。
劉泰格和蘇豐年倆位投資人一度考慮過第二種投資模式:買斷。但是淩風不接受,他不乾這種一錘子的買賣。
最後,雙方都退一步,進入洽談第三種合作模式。
首先是唱片的銷售分成。
當下業內大多是三七或者二八分成。
考慮到是雙方第一次合作,而且淩風也是第一次首發唱片,畢竟前麵的投資都要劉泰格他們那邊來,而且資源似乎也在掌握在對方手中。
後麵大家折衷了一下,雙方談下來的分成比例是:淩風25%,投資方振華唱片75%。
雙方最後的焦點是版權問題,劉泰格想要拿下《依然是我(忘情水)》與《koi-luk》這兩首歌曲的版權。
關於版權問題,雙方分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