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紅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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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雅茗將契約看了一遍。

她主要想看看有沒有違約責任。

可這大晉的合約上,並沒有這一項。而與現代合同不一樣的地方是,合約上還有擔保人。這擔保人一欄,不約而同地都寫了「裡正」兩個字。

所謂的擔保人,就是責任轉嫁。即甲借乙一百兩銀子,由丙作保。如果甲逾期不還,乙是可以向丙追債的。

大晉的行政管理機構中,以百戶為一裡,五裡為一鄉,每裡置裡正一人。這個裡正,相當於現代的村長。

江南的茶不止出在一個山頭,而是一處群山。山的高矮不一,方圓大致十幾裡。與葉家合作的村落都相鄰,是在兩位裡正的管轄範圍內。

裡正手握著納稅、派徭役的權利,這契約有裡正作保,倒是有所保障。畢竟這些園戶得罪誰也不敢得罪裡正。

但要說有保障也不一定。畢竟就算有個別園戶違約,葉家也不可能追責到裡正頭上。得罪了裡正,葉家再想在那一片預訂茶葉,可就難了。收到的茶葉沒準也良莠不齊,被人動了手腳。

反正這個契約吧,沒事就好。一旦有事,吃虧的隻能是葉家。

葉雅茗把自己的顧忌跟葉崇明和葉鴻昌說了。

兩人聽得又是一驚。

「這契約,從我曾祖時就這麼簽的。」葉崇明揉了揉臉,不知道應該暗叫僥幸,還是應該感到慚愧。

「那怎麼辦?」葉鴻昌問道。

葉雅茗問:「這契約,是白契吧?」

契約分成白契與紅契。白契是雙方找個中人作見證,三方簽字畫押,這契約就成了。這種契約不必去官府交稅,也沒有官方的法律保障,靠的是民間的道德約束。

而紅契是到官府備案,交納稅費,受律法保護。一旦對方不履行合約,那就要被官府抓去問責的。

葉崇明點點頭:「是的。」

他現在有點明白葉雅茗的意思了,搖頭道:「不過你想變成紅契,難!」

俗話說:「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古代百姓,對於衙門從骨子裡產生懼怕。再加上山裡離縣衙遠,交通不便,園戶們可不會跟他去縣衙簽紅契。

他以為葉雅茗不清楚,便將這其中的問題跟她一一說了。

葉雅茗也知道難。但如果在契約上加上違約金,就更沒有操作性了。

如果賠付的違約金少,根本杜絕不了孟呈煒動手腳。可賠付的違約金多了,園戶們根本就不願意簽。

畢竟茶這東西,也是要看天吃飯的,誰也不能保證自己就一定能交付那麼多茶葉給葉家。白紙黑字地寫在契約上,做不到還要傾家盪產地賠許多錢給葉家,他們怎麼可能簽?

反正他們的茶葉不愁賣。就算沒人出這筆預訂金,他們直接賣到榷務司去,也完全可行的。隻不過少了一筆收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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