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背生毒瘡(1 / 2)
第二日,眾人出發。
到中午時才趕到舟山縣,兵分兩路。
龍玉行攜帶著探鬼符與一眾人前往發現鬼城的地方,探鬼符據說乃是術修七境會法所製作的符篆,能夠探陰魂鬼怪。
術修的符篆極為珍貴,也隻有背後倚仗朝廷的奇門甲士,才有機會用上此物。
祝齊則帶著盜屍少年,同方華前往舟山縣縣城。
縣城有幾分熱鬧,走商叫賣的,賣糖葫蘆,賣草鞋,賣女兒的,應有盡有。
在大燕,拐賣婦女兒童雖然是罪,但自己吃不起飯也養不起孩子的,則會選擇將女兒賣給有錢人家裡做丫鬟,當然這裡的丫鬟和電視劇上動輒勾心鬥角的丫鬟完全不同,這是簽了賣身契的,主家不喜歡便是隨意殺了,官府也不能抓人。
進了城後,祝齊和方華下馬,那少年被五花大綁擱在馬屁股上,來來往往不少人瞧見少年,再轉頭一瞅祝齊二人身上的衣服,就知道這小子估計犯了事,得進大牢。
方華仍不知祝齊早已將其師弟宰了,今早沒看見自己師弟,他還以為師弟早走一步,趕到舟山縣做安排,所以此時對祝齊的態度十分親和。
祝齊也感嘆對方的演技之精妙,一府之地,有千餘位甲士,方華隻是其中之一,隨便抓出來一個都是人才,這演技估計整個建木府也難找出來幾個。
若非祝齊因模擬器,得出一個「斬草必須除根」行事風格,恐怕他現在已陷入無窮無盡的麻煩之中。
真有十幾個江湖門派到奇門府門前遊街抗議,祝齊敢相信當天自己就得被某位大人叫去喝茶,然後給自己點苦頭吃,把這口黑鍋徹徹底底的背下來。
連大燕開國皇帝都說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然沒人會真的傻到相信皇帝犯罪會受罰,但表麵上得遵守,何況甲士不是天子,該罰就罰。
「我是舟山縣人士,因為年幼的時候頗有天賦,便被我師父帶走傳授武功,十三歲練武,花費了十幾年的時間才走到這一步。」方華嘆了口氣,忽然又自嘲的對祝齊笑道:「年紀大了總有些多愁善感,祝兄弟見諒啊。」
祝齊點點頭,他不是贊同對方多愁善感,而是很疑惑對方從哪裡來的驕傲感,十幾年的時間才練皮境,而且還是從自己師弟那裡搶的什麼寶丹,才成功晉升的,可想而知其天資多麼的廢柴。
據祝齊所知,隻要有正統的功法秘籍,資質再差的人也能踏入武道九境。
江湖上許多二三流高手,卻沒有踏入武道,一方麵也是因為秘籍的缺失。
既然方華有一個師父,其師父也應該是武道之境才對。
話題剛起了個頭,舟山縣的縣衙門已經出現在兩人眼前。
方華確實是本地人,衙門的衙役甚至認識他,看來方華平時沒少回來顯擺顯擺。
衙役進去通報,過了一會兒出來個國字臉的捕頭。
捕頭問道:「兩位大人,不知有何吩咐?」
奇門和衙門是兩個體係,若無吩咐一般也不會走動。
方華一指馬背上動彈不得的少年,說道:「這小子盜屍,導致屍體怨氣難平半夜詐屍,甚至害死一人,我們大人吩咐我和祝兄弟一起將此人送來,交予魏大人。」
捕頭喊來了衙役,將少年收押,而祝齊和方華也敏銳聽到捕頭的吩咐:擇日再審!
方華一皺眉頭問道:「怎麼,知縣大人不在?為何今日不審?」
此時方華的表現,與一個真正的奇門甲士一樣,表現出的正義心也很強,若非昨夜祝齊親眼所見,很難將那個滿肚子損人不利己詭計的方華與眼前的偉光正聯係在一起。
捕頭抱拳,有些為難道:「回稟兩位大人,我們知縣大人在是在,隻不過……他得了怪病,不宜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