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都不識貨(1 / 2)
等他們撿了滿滿一竹簍,常喜喊:「夠了!」
土丘裡停下動靜,地上有多餘的地榆。
常平脫下外衣,用來一並打包,兄弟兩人提衣角背竹簍。
常喜挎籃子,看著地上的狼藉,她有點不忍心,拾起漂亮的花穗,把竹簍、竹籃的縫隙塞滿。
進山一趟,滿載而歸。
一路上碰見村民,他們自然的把視線,往兄妹三人的竹簍、竹籃裡麵掃。
「哎,真可憐呀!」
幾個農婦和村夫路過,看清楚他們裝的是醜東西、雜花雜草、紛紛搖頭惋惜。
一向話多的農婦彭張氏,眼巴巴湊過來提醒:「常大郎,醜東西不能吃!沾上了手癢,比螞蟻啃還難受,你們就不怕吃它喉嚨癢嗎?你們白挖了!」
「現在讓孩子們倒掉醜東西,他們肚子餓又能吃什麼果腹?手癢總比餓死強!」
說話的人是一位大嬸,她手裡端著海碗,有蓋子掩著,不知道裝了什麼,從老常家的方向走來。
被數落的農婦不服氣:「春燕娘,你和老常家是鄰居,既然看孩子可憐,你倒是接濟他們呀?」
王李氏一手叉月要,冷哼一聲:「我用不著你來教,你們一個個看熱鬧,隻會嘴上關心,怎麼人家剛分家出來,不見你們拿糧食接濟?」
有些人看別人過的比自己慘,可能心裡會好受一點,說話時總帶著憐憫,好像在借別人的慘,佐證自家日子還湊合。
王李氏一提到接濟,剛才說孩子慘的人,默默的走開了。常三石家是慘,分家出來沒有田地、沒有房子,隻能借住族產,這叫寄人籬下。
但要他們拿糧食接濟別人?
對不起,他們還需要別人來接濟,溜了溜了!
剛才和王李氏嗆聲的農婦,也腳底抹油的開溜,現在隻剩下王李氏和三個娃站在原地。
「都別站著了!我正好去你們家。」
王李氏主動開腔,孩子們以常平為領頭,加快腳步回家。
路上常喜頻繁看王李氏,她是王春燕的娘。
王春燕比原主小,今年八歲。她們是好朋友。
原主餓肚子,被奶奶打罵,被罰不許吃飯,都是王春燕偷偷給東西吃的,不僅給她,還給過原主家四兄妹。
雖然不是多好的食物,也沒有吃飽,但有一口食物一口水喝,餓不死能吊命。
原主覺得,王春燕小小年紀,拿得出食物給他們,其中或許有她娘的授意,這是悄悄幫助呢。
一行人剛到門口,就看見文芙蓉快要哭瘋了。
從農家小院內沖出來,一把摟住常喜。
「喜寶,跟娘說實話,你們是不是進山了?」
文芙蓉這話不帶疑問是肯定句,她去附近村民家買新白菜,湊巧聽人說,耕田回來的時候,看見三個孩子往山裡跑,看背影像是常家的娃。
文芙蓉著急,又舍不得打孩子,知道他們進山了,提心吊膽的等著,現在看孩子們指甲縫裡全是泥,她氣的擰了一下常安和常平。
「你們兩個,帶妹妹進山玩泥巴嗎?」
王李氏看孩子低頭認錯,站出來稍加解釋。「別生氣!常平他們是去挖醜東西了!」
先把文芙蓉的視線往竹簍上引:「瞧見沒?醜東西邪門得很,能不碰就不要碰。」
「我今天過來,給你家送一碗蕎麥粉,不是什麼精細東西,才分家先湊合幾頓,安頓好了,酒樓的活計繼續乾,日子會好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