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2 章(1 / 2)

加入書籤

「快戴上。」肯特先生低聲說。

她不明所以,但還是聽話戴上了,正好能戴在無名指上。

「我和你父親商量好了,就說你是我的未婚妻,否則中國的警察可能不會認為你的母親綁架你是刑事案件,而是『家庭糾紛』。」肯特先生搖搖頭,「別擔心,我能理解,這種事情在美國也有很多,但美國警察不會將之當成『家庭糾紛』。我也問過中國的律師了,很遺憾,你們中國的法律不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親子關係,你無法逃離你的母親。要麼你去一個沒有人認識你的城市,但隻要你還在中國,她要是想找你,總是能找到你的。」

張文雅又想哭了。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是承認你是我的未婚妻,利用我的外交官身份,保護你。我會堅持要求中國的警察為此立案,盡量讓她遠離你……你們中國也沒有人身限製令,這太可怕了!」

確實,肯特先生既是外國人又是外交官,他說話遠比中國公民說話更有用。這不得不說是令人沮喪的現實。

肯特先生的辦法確實是最簡單最有用的,實際上是從父權——此處是季青青的「母權」——轉向了「夫權」,她要成為「某人」的私有物才能擺脫生母的控製。

想想又覺得是多麼的不可思議!

*

肯特先生堅持要求跟張文雅在一起「協助調查」,張文雅已經年滿十九周歲,是成年人了,他們剛訂婚,而他的未婚妻竟然被自己的母親如此輕易的綁架,友邦十分驚詫,他感到難以置信,為未婚妻的人身安全感到深深的擔憂。他要求中國警方正式立案,嚴懲違法犯罪,有必要的話,他會向廬州市政府遞交正式的外交抗議。

派出所十分重視,立即向上級單位請示匯報,市公安局專門派了一位副局長來督辦此事。

季青青在家門口的派出所是要麵子的,不能像在上海派出所那樣耍無賴又哭又鬧,她隻能使用眼淚**,溫和的哭訴自己養育女兒不容易,如今女兒大了便不認她這個母親,一定是被外國佬帶壞了!外國老男人一定誘騙了她的女兒!

副局長則說,張文雅已經成年,雖然還沒有到結婚年齡,但先訂婚、一年後結婚,完全合法,不管哪國法律都是合法的,倒是你,不經張文雅的同意強行綁架她回廬州,這是觸犯公民人身權的嚴重違法行為!必須嚴懲!

季青青到底也隻是一個普通平民,見了官多少有點怵,再加上義正詞嚴的這麼一說,嚇壞了。

派出所當晚便立案,將季青青羈押在派出所。

至於跟季青青互相毆打的張曉峰,由於沒有給季青青造成什麼傷害,口頭警告、罰款三百元,當晚便讓他走了。

*

季青青請求見女兒,但張文雅拒絕見她,民警也不能勉強她。

出了派出所,已經夜深。

「爸,晚上住酒店嗎?」她又餓又冷,渾身哆嗦。

「住酒店。肯特先生?」

肯特先生點點頭。

警車送他們去了本市最好的五星級酒店古井假日大酒店,開了三個單間。

張文雅累得很,就著礦泉水,吃了一包民警同誌給的壓縮餅乾,很快洗洗睡了。

做夢也不安穩,夢見季青青和張文彬對著她又拖又打,說要打死她。她嚇得夠嗆,氣憤的喊叫,因此驚醒了。

月匈口煩悶,想要嘔吐,又吐不出來,折騰了好半天,才在快天亮的時候再次睡著。

睡到快中午起床,張曉峰帶她下樓去餐廳吃飯。她這才詳細說了張文彬是怎麼找到她的、她怎麼讓張文彬去找許二鳳的麻煩。

張曉峰恨恨的說:「那個臭娘們找死!」

「爸,你不怪我對哥哥說許阿姨的事情吧?」張文雅「擔心」的問。

「什麼許阿姨?」張曉峰瞪眼,「她這麼害你,是人嗎?我怎麼沒有早發現她是這樣的惡毒女人!」他氣得直拍大腿。

張文雅這時候又不「幫」許二鳳說話了。許二鳳不是省油的燈,看她跟張文彬和那個趙哥怎麼鬥!

肯特先生說:「文雅年齡不到中國的結婚年齡,有點麻煩,不過隻要我堅持,沒人會質疑她不是我的未婚妻。張先生,我也隻能幫到這裡了,你們中國的法律……」他很委婉的說:「不太人性化。文雅的母親會是她的噩夢,我很為文雅感到難過。」

張曉峰連連搖頭,「肯特先生,已經很麻煩你了,我實在過意不去。我對不起小雅,害她現在這樣。唉!肯特先生,我家小雅想去美國讀書,我想請你幫她,我會盡量給她攢學費,她隻有去國外才能遠離那個瘋女人!」

肯特先生沉思片刻,「我這次回國申請了調職,調回華盛頓,五月底克裡斯學期結束就走。文雅,你要是還在中國,我無法保護你。」

張文雅大吃一驚,「這麼快就要走嗎?」

他苦笑了一下,換成英語,「我這次回去跟麗雅正式簽字離婚了。我要調回華盛頓做內務,不再外派,好讓克裡斯能在美國國內上學。」

啊,懂了,是準備躺平了吧?不過在外交部做文職內務也不一定升職慢,沒準比外派升職還快呢!畢竟靠近權力中心,又有後台,不會差在哪裡。

肯特先生又說:「你要是願意早點去美國會更好,我不放心你留在中國。」他欲言又止:也許她不是真的想離開中國呢?

張文雅遲疑的說:「可我沒錢——」

「我可以支付你的機票錢,你仍然是我的雇員,我去了華盛頓會有幾個月非常忙,克裡斯也要再次適應國內的生活,麗雅不在,我擔心他不能很快適應。」

張曉峰聽不懂他們說英語,但一點也不擔心,非常融洽的插入話題,「肯特先生,小雅要是在美國,是不是更好考美國大學了?」

「會有一點幫助。」

*

下午,張曉峰和肯特先生又去了派出所,張文雅留在酒店裡,又睡了一下午。

傍晚,張曉峰回來了,給她買了裡外兩套全新的衣服。她回家幾天,穿的還是前幾年的舊衣服,季青青居然沒有把她的衣服全扔了,也是奇怪。

「小雅,你恨你媽媽嗎?」

「恨她。」她毫不猶豫的回答。

「唉!我後悔了,當年要是隻要走你也好的。」

「爸,我真是她的女兒嗎?」

「傻孩子,你當然是她親生的。不過她更喜歡你哥哥,不喜歡你。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哥哥是男孩。」她低聲說。

「男孩又怎麼樣?她一個重男輕女的瘋婆子!」張曉峰沒好氣的說:「現在是新時代了,生男生女都一樣,我都不在乎以後有沒有兒子繼承家產,怎麼?他們老季家有王位要繼承啊?」

張文雅愣是被逗笑了,「爸!」

「怎麼了?我說的不對嗎?」

「你跟肯特先生今天去辦事,辦的怎麼樣?」

「挺好的,很順利。你的這個老板啊,別看年紀不大,氣勢老足了,中文也說的好,不過他對著那個局長說英文,他們隻好去找個翻譯過來。我懂,這個叫『架子』,我看著他是個當官的架子。」

老爸今年快到四十四歲,肯特先生今年快到三十七歲,兩個人也隻相差六七歲罷了。

「然後呢?」

「他是個老外嘛,又是外交官,他說必須保證你的人身安全,警察也不能不管。你昨晚報案了,他們就給立案了。我跟你說哦,你別去見她,別心軟,懂不懂?你媽媽可不是什麼軟塌塌的女人,許二鳳當年肚子裡有個孩子,就是被她打沒了。她心狠著吶!」

確實挺狠的,但那也是渣爸爸當時不做人。不過這個屬於他們大人的陳年舊事,張文雅不予置評。

「我不會見她的。綁架是公訴案件,也不需要我出庭,警察說需要我錄口供嗎?」

「好像要的,肯特先生說明天陪你去公安局,錄了口供,我們就回上海。」

*

再回上海,恍如隔世。

要說張文雅以前對季青青還有那麼一點點「母女之情」,現在也完全不存在了。隻是因為血緣關係就必須忍受,太令人抑鬱。

很難說季青青會被判幾年,她特地買了一部《刑法》來研究,綁架罪一般是十年以上到無期,但情節較輕隻判五年到十年,她和季青青是母女關係,很有可能季青青隻會判最低的五年。

這還是因為她是外國外交官的「未婚妻」,不然季青青頂多就是一個口頭警告完事。

不過,至少開庭前季青青都會待在拘留所,不可能再來找她。

戒指已經還給肯特先生,就是一枚臨時買的素圈金戒指。肯特先生還挺不好意思的,解釋了好幾次這是沒辦法的辦法。

肯特先生是個好人。

*

「爸,你回去趕緊打聽一下哥哥有沒有去找許……那個女人。」

「管他那麼多!」張曉峰不耐煩,「他倆都活該!你這個哥哥現在是被市公安局通緝了,他們明天派人去上海抓人,最好等他治了許二鳳。」

嘖,渣爸爸其實也蠻無情的嘛,他對不成器又不在自己身邊長大的兒子一點也不在乎。對於張文雅挑撥張文彬去找許二鳳的麻煩,他表示喜聞樂見。許二鳳要是安安穩穩的拿了房子和錢,不聲不響的帶著許文琪過日子,張曉峰也沒那麼記恨她。隻是很多時候,人「不服輸」、不甘心,覺得自己不能就此「失敗。」許二鳳就是「不服輸」、「不甘心」,所以才要搞事。

隻是許二鳳不知道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不奇怪,多得是更拙劣的報復,就比如鬧離婚帶人去公司搶公章,這誰能想到呢?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出。

算算張文彬再次去上海已經有六天,怎麼都該有點動靜了。張文雅以為張文彬頂多就是混世人那樣耍無賴流氓,纏得許二鳳隻能破財消災,誰知道張文彬乾了件大事!

*

到了上海後,肯特先生開車先送張曉峰去南京東路甜品店門麵,放下他之後再帶張文雅回家,誰知道工人一見張曉峰來了,一把塞給他一張當地報紙,「老板!你快看看!老板娘出事了!」

工人都是跟他好幾年的,當然知道他老婆是誰,也知道老板離婚了,不過說習慣了,一時沒改過來,還是「老板娘」。

張曉峰驚詫莫名,翻了翻報紙,臉色一變,「該!」

「爸?」張文雅下車了,接過他手裡報紙,翻了翻。

《安徽籍小夥當街砍人,致一死一傷》。

標題一點也不驚悚,但內容十分驚悚。犯罪嫌疑人張某彬與同夥趙某某敲詐勒索父親的第二個前妻許某鳳,導致許某鳳死亡、許某鳳之子許某琪重傷。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其他相关阅读: 你吻起來好甜美 鬥羅:從比比東開始垂釣諸天 泰坦星浮空都市偵探事件簿 離婚後,她揣著孕肚炸翻帝國首富婚禮 從燒烤攤走向全球美食大亨 原神:開局向雷神發起禦前決鬥 快穿:瘋批宿主又雙叒叕殺瘋了 南搖仙 天命神醫 噬天聖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