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吃軟飯(1 / 2)
既然知道了寧萌和齊銳假結婚,是為了擺脫林家的婚事,胡雪蘭也就把林家狀告寧家騙婚的事告訴了她。
說她的爸媽與哥哥,都被派出所的公安帶走了。
她也在名單上。
隻是她昨天不在小崗村的寧家,派出所的公安抓不到人。
就把她寫在逃@犯的名單上了。
事情是昨天發生的,寧萌今天直接從縣城回到村裡,她還不知道昨天發生了這麼多事。
更不知道她投出去的檢舉信,已經發生效果了。
今天一大早,林家已經倒黴了。
現在,她突然聽到昨天的事兒,人有點懵了。
她,成逃@犯了?
難怪她進村子時,許多人在背後對著她指指點點。
她還以為別人是笑話她嫁給齊銳這個混混。
哪成想,還有這一個官司。
指指點點倒還好,就是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跑去派出所告密。
叫公安過來抓她。
寧萌怎麼都沒有想到,向來奉公守法的她,有一天會成為逃@犯。
至於寧家的其他人,她隻想說:活該!
退婚不退彩禮?!
他們以為林家是吃素的,還是以為林家就跟那些軟弱可欺的村民一樣,由得他們信口雌黃?
寧萌還真被寧水生的騷操作給驚到。
不過想來也明白,寧水生和寧超那兩人,愛財如命。
這麼一大筆彩禮交到他們手上,都還沒捂熱呢,就讓他們吐出來,怎麼會甘心?
他們的貪婪,正好如了林家的意,撞進人家專門為他們而設的圈套裡。
也難怪會被公安抓走了。
不過,寧萌一點都不擔心他們的安危。
人是被抓了,隻要他們把彩禮錢退還林家,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們一家人就能齊齊整整地出來。
寧萌不信他們真敢私吞那筆彩禮。
派出所那是什麼地方?
普通人進去尚且有幾分膽顫心驚,更別說做了壞事,心裡有鬼的人。
敢耍花槍,分分鍾被公安同誌教他們做人。
況且寧超那人是個軟骨頭,受不得一丁點兒的苦。
最多在派出所待個半天一晚,都不需要人家動刑,他就會主動招供。
至於她那個渣爹。
骨頭是硬一點,可人家公安同誌也不是吃素的,會由得他胡攪蠻纏嗎?
肯定不會。
所以都不用她操心,那幾個老弱病殘,很快就能出來。
說真的,除了她媽張蓉芬,她還希望派出所能把她爹她哥多關一段日子。
好讓他們在裡麵,認真反省,出來後再重新做人。
與寧家其他人相比,危險的人,反而是寧萌自己。
得罪林家的人,是她。
林家最終想對付的人,也是她。
寧家其他人不過是順帶罷了。
胡雪蘭顯然也想到這一點,連忙拉著她要繞另外一條路出去:
「我給你帶路,快走!」
出門時,她順手把自己頭上的頭巾解下,裹到寧萌的頭上,蓋住她的臉。
還拿出一件舊衣服,讓寧萌穿上,喬裝打扮一下,繞著後山的路,避開前麵的村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