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吃軟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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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了寧萌和齊銳假結婚,是為了擺脫林家的婚事,胡雪蘭也就把林家狀告寧家騙婚的事告訴了她。

說她的爸媽與哥哥,都被派出所的公安帶走了。

她也在名單上。

隻是她昨天不在小崗村的寧家,派出所的公安抓不到人。

就把她寫在逃@犯的名單上了。

事情是昨天發生的,寧萌今天直接從縣城回到村裡,她還不知道昨天發生了這麼多事。

更不知道她投出去的檢舉信,已經發生效果了。

今天一大早,林家已經倒黴了。

現在,她突然聽到昨天的事兒,人有點懵了。

她,成逃@犯了?

難怪她進村子時,許多人在背後對著她指指點點。

她還以為別人是笑話她嫁給齊銳這個混混。

哪成想,還有這一個官司。

指指點點倒還好,就是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跑去派出所告密。

叫公安過來抓她。

寧萌怎麼都沒有想到,向來奉公守法的她,有一天會成為逃@犯。

至於寧家的其他人,她隻想說:活該!

退婚不退彩禮?!

他們以為林家是吃素的,還是以為林家就跟那些軟弱可欺的村民一樣,由得他們信口雌黃?

寧萌還真被寧水生的騷操作給驚到。

不過想來也明白,寧水生和寧超那兩人,愛財如命。

這麼一大筆彩禮交到他們手上,都還沒捂熱呢,就讓他們吐出來,怎麼會甘心?

他們的貪婪,正好如了林家的意,撞進人家專門為他們而設的圈套裡。

也難怪會被公安抓走了。

不過,寧萌一點都不擔心他們的安危。

人是被抓了,隻要他們把彩禮錢退還林家,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們一家人就能齊齊整整地出來。

寧萌不信他們真敢私吞那筆彩禮。

派出所那是什麼地方?

普通人進去尚且有幾分膽顫心驚,更別說做了壞事,心裡有鬼的人。

敢耍花槍,分分鍾被公安同誌教他們做人。

況且寧超那人是個軟骨頭,受不得一丁點兒的苦。

最多在派出所待個半天一晚,都不需要人家動刑,他就會主動招供。

至於她那個渣爹。

骨頭是硬一點,可人家公安同誌也不是吃素的,會由得他胡攪蠻纏嗎?

肯定不會。

所以都不用她操心,那幾個老弱病殘,很快就能出來。

說真的,除了她媽張蓉芬,她還希望派出所能把她爹她哥多關一段日子。

好讓他們在裡麵,認真反省,出來後再重新做人。

與寧家其他人相比,危險的人,反而是寧萌自己。

得罪林家的人,是她。

林家最終想對付的人,也是她。

寧家其他人不過是順帶罷了。

胡雪蘭顯然也想到這一點,連忙拉著她要繞另外一條路出去:

「我給你帶路,快走!」

出門時,她順手把自己頭上的頭巾解下,裹到寧萌的頭上,蓋住她的臉。

還拿出一件舊衣服,讓寧萌穿上,喬裝打扮一下,繞著後山的路,避開前麵的村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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