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藏匿之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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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尚且健在時,曾扌莫著拂煦的頭嚴肅教導過他,「人活著要有尊嚴,再苦再窮,也不能做偷盜之人。」

他便回:「有父親在,孩兒豈會淪落到苟活於偷竊之行?」

然而,現實卻告訴他,哪裡有什麼絕對的事存在呢?

離家後流落在外的日子並不好受,舉目無親,他一個小孩子無依無靠的徘徊在街頭,冷尚且能到荒廢的屋子亦或草垛裡躲避,可是餓到心裡發慌的感覺卻顯得實在難以忍受,都這個時候了,也顧不上談什麼尊嚴秉性了,他隻能偷一些吃的勉強度日,不過,他拿的並不多,大多數時候仍舊飽一頓餓一頓的。

隻是,他覺得這同在如今那個家中所遭受的漠視,也沒什麼兩樣,他寧願這樣,也不願意再回去。對於父親的話,他是沒有忘記,然而,他記得又能如何呢?

自尊在生存麵前,直接被一腳踩得稀碎。

他隻是想活下去而已,風餐露宿,飽餓不定,碰上沒吃完被扔掉的食物,能吃的他撿起來就塞嘴裡吃了,哪怕是狗窩他也已經麵不改色的鑽進去睡過覺,儼然跟個小流浪漢也沒啥區別了。

當然,偷東西的時候也被逮到過很多次,隻不過他年紀太小了,又小又瘦瘦巴巴的,人家也不好拿他怎麼辦,頂多不過是被揍幾下屁股罷了,他都習慣了。

甚至還跟附近的乞丐們打成一片,乞丐裡不少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因為種種不幸的原因,很多從小就開始在街上乞討流浪,可謂「經驗豐富」,跟著他們還學到了不少有用的東西。

比如,在中午時分到街心的各種商鋪外,會碰上很多有錢人出來買東西,有時候運氣好能偷到一個沉甸甸的錢袋,那麼好長時間的夥食就有著落了。如果要是運氣好碰上心地不錯的人,見到他們這些小乞丐還會大方的給他們一些施舍。再比如,在街上流浪的小乞兒們,晚上都會到城西一間破爛的書齋裡過夜,那裡廢棄的時間沒那麼長,屋子沒有損壞的太嚴重,完全是一處遮風避雨暫時落腳的好地方。

之前睡覺的地方已經被拆了,不能再去了,他便也跟著去了這間廢棄的書齋落腳。

他實在餓了就會去偷一些錢,偷一些吃的,但從來不跟著其他的小乞丐們去上街乞討,他還是存著幾分拘謹的,也害怕在大街上被以前一起玩耍的孩子們認出來。

雖然有這麼一個習慣,但好在乞丐們沒那麼排外,並不像那群壞孩子一樣會聯合起來欺負他,他不愛說話也沒人拿他尋開心,更沒人問他從哪裡來的。

在這群乞丐堆裡,有一個老一點的乞丐,花白的胡子髒兮兮的,當然,乞丐們都或多或少帶著些汙穢,非要說他哪裡特別的話,就是他沒了一根手指。

拂煦聽別的小乞丐同他說過,之前旁人問他如何缺了一根手指,他總是一臉嬉笑的回答說,因為自己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賊,沒有他偷不來的東西。

他說自己在別的地方偷了一件非常值錢的寶貝,後來被人揭發抓住後關進了牢裡,遂被官府砍去了一根手指。

旁人就笑,若他當真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賊,又怎麼可能被抓住呢?

對旁人的這些質疑,老乞丐絕不會惱怒,甚至還會洋洋得意的告訴別人,他其實是故意被抓進去的,因為他真正想偷的那件寶貝,藏在了官府府衙裡,他開始的偷竊不過是為了掩耳盜鈴罷了。

後來,關押期滿之後被放出來了,他便帶著那件到手了的,真正想偷的寶貝來到了通州,覺得通州還不錯,刑罰沒那麼嚴苛,也不會有人追查他的來歷,正適合養老,雖然他也不想再重操舊業了,隻想混混日子,便留了下來,做了一個普普通通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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