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無損探傷證(求月票)(1 / 2)
沐陽回道:「無損檢測探傷證,知道不?」
在場的幾人都說,不知道。
沐陽說的倒是真的,而是實實在在的能賺錢,這方法就是考無損探傷證,然後掛靠出去,不需要去上班,一年固定收費。
特種設備製造或安裝維修企業,因無損檢測人才欠缺,或者無損人才的用人成本太高,在實際生產經營者發揮的作用不大。
但又不得不為了取得特種設備許可證而滿足國家規定硬性要求,為了應付評審,不得不找無損檢測掛證的個人。
而無損檢測持證人剛好又不從事這個行業了,也願意把射線探傷、超聲波探傷、磁粉探傷、滲透探傷、渦流探傷等證書掛靠出來。
所以,才有了無損檢測掛證。
在這方麵,掛靠證書是否合法,爭議比較多。
不為掛證的人交社保,肯定是不合規的。
交了社保,算是公司的兼職人員,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掛靠」繳社保違法。
而《建築法》明確禁止掛靠行為,該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也就是說,這裡有漏洞,不掛在建築行業,在其它機械行業呢?
也許機械行業也有相關條例,也許沒有,但沐陽沒見過有相關立法。
沐陽當然是倡導人人都要守法,這點毫無爭議。
至於掛靠證書,是違法,還是違規?
每個人對相關條例、法規的讀解不一樣。
在他認為,不交社保掛靠證書,應該是違規,而不是違法!
違法和違規,兩個層次不一樣。
違規:違反有關規章製度;
而違法違反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危害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的行為。
違法可能涉嫌犯罪,是要坐牢的;
而違規沒有違法那麼嚴重。
所以說, 在沐陽認為, 就算不交社保掛靠證書, 最多也是違規。
那如果被發現,會有什麼後果呢?
證書和人隻能注冊任職於同一個單位,否則就是違規, 一般處罰是一到三年不能注冊。
不能注冊,意思是跟人一點懲罰關係沒有。
但是證書掛靠如果備用用於項目上, 項目上發生質量事故, 會根據事故責任可能會讓掛靠的工程師承擔相應責任, 這就是法律風險。
例如就有掛靠項目的建造師,因為所建項目發生樓房倒塌的質量事故, 導致掛靠工程師坐牢的。
證書掛靠時,一般不會掛靠項目,僅僅用於掛靠資質。
這年頭, 無損探傷資質, 超聲波ut和射線rt二級, 如果本公司需要, 一年掛靠費用大概是七千塊錢。
哪怕到2020年後,持證人多了, 行價跌了,每年也有五千塊錢!
十年掛靠,收入最低五萬塊錢, 這是細水長流的投資。
而且,對從事工程行業的人來說, 也能增加找工作的砝碼。
這個證,很容易考, 但很多從事機械行業的工程師不知情。
培訓費用大概兩千塊錢,全天培訓二周時間, 實操一兩天就能通過,通過率約70%,通不過就交兩三百塊復考。
如果沒空去培訓,錢得照交,筆試和實操去就行。
報考明麵上說有行業要求,其實誰都可以報考,實在不行,找一家機械公司出個工作證明就行,說明從事檢測行業。
每期報考幾十上百人,培訓機構隻管收錢上課,巴不得越多人去考,也不會專門去查學員背景,職業不要寫學生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