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2 / 2)
餘家村的人都知道了餘文被衙役帶走的事,餘文父母姐姐妹妹要來衙門,村裡湊熱鬧的人自然也跟來了。
她們剛才聽著蛋糕店的東家陳訴出餘文的罪,眾人心中倒吸一口冷氣,各自在自己心中道:「我滴乖乖啊,餘文竟然拿了蛋糕店六千兩白銀,六千兩啊,那可是整整六千兩啊!」在眾的人包裡一兩銀子都沒有,她們想象不到六千兩到底有多少銀錢,如果六千兩銀錢換成她們經常用的銅板,也不知道她們家裡能不能裝得下。
跟村民站在公堂門口看申案的餘老太爺,聽見縣令大人的判決,直呼:「天喃,冤枉啊,大人,我兒冤枉啊。」
他這一哭喊,跟在一邊的餘文夫郎孩子也哭喊起來。
縣令大人看鬧公堂的村民,拿著驚堂木重重的在桌子上「啪」的一聲道:「放肆,公堂之上豈容爾等造次。」
哭喊的餘家眾男子聽見這一道聲音,下意識停止哭聲。
隻是她們又想到以後女兒(妻主,娘親)要進牢裡,又喊冤起來。
縣令大人又拿起驚堂木重重的啪在桌子上,道:「人證物證之下,餘文有何之冤,爾等在繼續擾亂公堂,本官判你們一個秒貌視之罪。」
餘文可不是什麼善良之人,在大人判刑她的罪,立馬想到要供出讓她辦事的人。
她剛想說出來,就聽見父母夫郎哭喊的聲音,剛才還要拉別人下水躁動的心立馬冷靜下來。
對方家裡的背景不是她們家能比擬的,她們家隻是普通的農家人,如果她把人拉了下水,對方的人定會鬧她家,說不好來一個家破人亡的結果。
她已經因為內心不平,犯下這麼大的錯誤,以後整日在牢裡度過,她此時內心有一絲善意不想讓家人被對方纏上。
如此想的餘文把內心的不甘應下去,心裡有最後一絲為家人考慮,沒多說什麼認下所有罪。
餘文的事處理好,剩下的就是店裡另外五個小二姐的去處。
要說這幾個小二姐除了餘剩,另外四個小二姐,可以說沒拿過店裡的銀錢,最多就是得了餘剩的賞賜,得了店裡的蛋糕,拿回去給家人吃。
也可以說這些人罪有應得,明知道餘家姑侄兩人不是好人,還與對方為伍,這些小二姐被判了刑也不值得同情。
也正是這些人知情不報,讓店裡損失嚴重,方青不打算放過她們。
所以這些人除了餘剩被判要歸還她平日拿去花的銀兩外,還判了十年牢獄之刑,也少不了另外四位小二姐的刑罰,四位小二姐平日拿走店裡多少蛋糕,一切折成銀兩還回店裡,另外每人判三年牢獄。
方青蛋糕店裡掌櫃,帶小二姐偷盜一案就這樣定了下來。
方青事後,特意給縣令大人送了套文房四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