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內院鋒芒 第一百六十四章 明知不可而為之(1 / 1)
路長老朗聲道:「顧飛淳以人眾欺壓同門致使重傷,此罪不重,乃內院規則之一,逾越界線而已;但是擅用惡徒為家仆,並指使其於風雲台對同門痛下殺手,無視內院院規,枉顧同門之情,其罪已證實,數罪並罰,著顧飛淳即日起賠償燕霆十萬金幣作為療傷費用;一年之內,不得入任何修煉場所;廢去三成功法以示警告。」
「白薑違反爭鬥規則,對同門下殺手,雖得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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