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六章 白初榕番外(3)(1 / 2)
蔡筠知道譚敏才的弱點,她說:「你若是不幫明翰湊首付的錢,雪晴要跟他分手,他肯定會痛不欲生的。譚敏才,這些年你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跟義務,現在還要讓他跟愛人分開痛苦一輩子嗎?」
譚敏才對小兒子確實有愧,他沉默了許久後說道:「我可以給他湊三十萬,但以後不會再給匯錢了。」
其實蔡明翰滿十八歲就可以不給,但因為他一直在讀書,加上譚敏才心裡有愧就沒斷了這錢。
蔡筠沒想到他會提這樣的要求,她想也不想就拒絕道:「不行,當初咱們說好了,隻要我不改嫁,你就得給我一半的工資。譚敏才,你不能說話不算話。」
譚敏才這次態度很堅決,說道:「你若不答應,我也沒法給明翰湊錢。不然我借了這麼大一筆錢,以後拿什麼還?」
蔡筠可不管這些,她是首付款也要,譚敏才每個月一半的工資也要。
譚敏才這次沒心軟,表示他的能力隻能做到一樣。
見蔡筠還鬆口,譚敏才直接叫了秘書將她請出去了。再深的感情,二十年的時間也消磨得一乾二淨了,更何況身邊還有妻女兒陪伴。
蔡筠最終還是舍不下譚敏才每個月一半的工資,空手回去了。
譚敏才想了下,下班後回家將這件事告訴了高美姝。
三十萬不是小數目,他跟高美姝是夫妻肯定要說的。擔心高美姝多想,他解釋道:「美姝,我不想再跟蔡筠有任何的瓜葛了。若是三十萬能了斷了往來,也是好事。」
高美姝說道:「就怕她現在答應,等拿到錢又反悔。」
譚敏才壓根就不擔心:「以前明翰還小,若是不寄錢吃不上飯上不起學。如今明翰都研究生畢業了,我不寄錢給她,她怎麼鬧都沒道理。」
頓了下,他說道:「美姝,我對蔡筠仁至義盡,但當年確實因為我考慮不周導致明翰留下了蔡家,我這個做父親的有愧於他。
「他跟女朋友談了五年感情很深,若是因為沒錢買房而分手,我也於心不忍。」
蔡明翰研究生畢業,看似很不錯,但他得不到譚家任何的資源。以後的路,肯定比修遠跟修然要難得多。
高美珠表示,自己攢了十萬塊錢可以拿出來用:「剩下的,咱們跟親戚朋友借。」
譚敏才說道:「我跟敏雋跟敏行他們借就行。」
敏秀那份,一開始就是放在他的名下,隻是擔心他年輕不知道如何掌管這麼大一筆錢,後來見他日漸穩重就將產業交給他們夫妻自己打理了。
譚興國分到的那份,兩個兒子一人一半,屬於譚敏雋的一半十年前就給出去了。至於譚敏才的,信不過他直接給了孫子。
也是如此,譚敏行跟譚敏雋兩兄弟經濟都很寬裕。譚敏才一張口,知道用處後兩人都爽快地借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