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隔壁老王(2 / 2)
不熟的人,可以想想《三國演義》裡的法正。
柴令武微微拱手,隨後坐到公案下側的椅子上,細細聽兩位上官討論。
州衙法曹下來巡查,倒也無可厚非,隻怕人家蓄意挑刺。
柴令武細細聽了一耳,倒也默不作聲。
法直對於司法判罰的一些意見,雖有分歧,卻在可以接受的範疇。
畢竟,米川縣剛剛上路,不規範之處在所難免,柴令武也不能否認有些地方做得不夠完美。
事實是,隻要是做事的人,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本官聽說,婦人薑婕,夫死未能服紀,便與人苟合產子,可有此事?」法直的蜂眸微微收縮。
這事,才是此行的大殺器啊!
未服紀、苟合,隻要朝廷還講禮法,這就是大事件!
而選擇了包庇的米川縣衙,則需要為此付出代價!
羅大宣輕笑,目光移向柴令武:「此事縣尉最清楚,便請為上官解說吧?」
柴令武慵懶地靠在椅背上:「無稽之談。不知道上官何時入禦史台台院?這一手風聞奏事,在朝堂上好使,在米川縣行不通。」
「民婦薑婕,身懷亡夫樂都達坎的遺腹子,咬牙歷經苦難,也要為亡夫產子,此情天人共憫。不知道上官為何要汙蔑區區民婦,非要置她於死地才甘心?」
公堂外一片嗡嗡的議論聲。
即便大家都知道薑婕其實有錯,可「置她於死地」這幾個字格外刺耳。
是啊,我們米川縣的事,明府、少府都做主不計較了,你一個外來人非要弄死人是幾個意思?
法直冷笑一聲:「伶牙俐齒。本官且問你,你麾下的弓馬手,可有一個叫阿諾瓦塞的?阿諾瓦塞與薑婕有舊,在樂都達坎死後走得甚近,可有此事?」
公堂外的阿諾瓦塞驀然沖破站班衙役的阻攔,挺身站上公堂:「小人阿諾瓦塞,就此事向天下人明證。我與樂都達坎、薑婕一起長大,有情愫是很正常的事,樂都達坎被吐穀渾人殺害,悲憤欲絕的薑婕尋死覓活,我能置之不理麼?」
「於情於理,我都得照顧薑婕,讓她把遺孤撫養大,即便我背負一些罵名也在所不惜。既然參軍覺得小人有罪,那小人便以性命自證清白!」
阿諾瓦塞掏出解手刀,便要向腹中紮去,公堂外一片嘩然。
公案後麵的法直臉色變了一下,阿諾瓦塞這一刀真要紮下去,無論生死,他逼死庶民的名聲就坐實了。
「放下刀子。」
柴令武淡淡地開口。
早就防著這一手了,當初還刻意與阿諾瓦塞、薑婕勾兌過言論。
「法參軍這是非得逼死米川縣百姓才甘心麼?」
掏出一把小挫刀挫指甲的柴令武,一頂惡毒的大帽子扣了過去。
法直笑了,笑得很篤定:「常言道:十月懷胎,可是,嬰兒是樂都達坎去世後十一個月才生,這不假吧?」
堂裡堂外一片議論聲。
十月懷胎之事,確實不好解釋啊。
哪怕是情感傾向於阿諾瓦塞,事實麵前也沒法辯解啊!
柴令武收了挫刀,一臉笑意地看著法直:「看來,法參軍也有知識盲區啊!婦人十月懷胎,說的隻是大概,又不是說必須十月。七八個月的早產兒,參軍沒聽說過吧?」
「因為母體能夠提供充足的養分,嬰兒在體內多呆幾天,也是正常的事。參軍,建議你還是找幾個穩婆多學習一下。」
也虧了薑婕的受孕時間離樂都達坎去世不久,不然,就算柴令武能舌燦蓮花,也不好圓回來。
即便是胡攪蠻纏,總得有個底線的,你總不能說那孩子是哪吒吧。
泥石流係統瘋狂地提示:「懟他!懟死他!加十積分,再加十積分!」
法直愣了。
柴令武的說法,似乎曾經聽說過?
或許、大概、可能,真存在這種事?
很心慌,這方麵,自己真沒研究啊!
一拍公案,法直雄起:「你如何證明那嬰兒是樂都達坎的孩子?」
羅大宣拂袖而起:「本官羞與此輩為伍!」
法直心頭一驚,才想起自己觸及了一個禁忌。
柴令武笑容親切:「在證明這嬰兒是樂都達坎遺孤之前,下官想請法參軍證明自己是法氏後人,而不是隔壁老王的後人。」
哄堂大笑,連羅大宣的唇角都在抽動。
在這沒有dna技術的時代,所謂「證明你是xx後人」,純純的羞辱。
偏偏這種羞辱,還是法直自己開啟的。
法直掩麵而走,迅速離開了米川縣,巡查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柴令武愕然發現,就是懟了法直而已,泥石流係統破天荒地給了他一百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