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搶著要吃這個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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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凡當然不會是一個年輕不懂事的人。

即便陳林發此前不太確信這一點,在聽說鄧有良的這件事情之後,也不敢再小瞧高凡了。

高凡替陳興泉和鄧有良牽線,幫陳興泉把絲網印的生意做到仁橋去,對陳興泉是有好處的。一個店開在仁橋市裡,肯定比開在南濠鎮要強得多,多賺的那些錢,即使扣掉分給鄧有良的兩成股份,也比原來要多。所以高凡說自己此舉是出於好意,陳家父子實在找不出啥話可說。

但要說高凡因此就有權力替陳興泉做主,答應給一個陌生人分兩成股份,那未免太不把陳家父子放在眼裡了。

雖然是對我有好處的事情,但事關合作,你跟我商量一下不行嗎?鄧有良是你的朋友,不是我的朋友,你憑什麼替我做主?

可高凡偏偏就這樣做了。他口口聲聲說是自己不懂事,還表示如果陳興泉不同意,他可以把這事再推掉,其實就是在試陳家父子的反應,或者說,是在向陳家父子表明一種態度,那就是高凡是有資格對雙方合作的生意做主的,如果陳家父子不接受這一點,那大家的合作就到此為止吧。

高凡聲稱鄧有良是他爸爸的好朋友,他管鄧有良叫伯伯,是在秀自己的肌肉。

別以為我在水南隻有你們這一個合作者,我至少還認識一個鄧有良,人家的能量比你們要大得多。

其實,如果高凡僅僅是想幫鄧有良一個忙,他壓根就沒必要把陳興泉扯進來。絲網印的顏料配方就掌握在高凡手裡,他可以給陳興泉用,也同樣可以給鄧有良用,關陳興泉啥事?

他承認了陳興泉對配方的專有權,卻又替陳興泉拉了合作夥伴,這其中透露出來的信息,就很值得玩味了。

柯水龍是個頭腦簡單的人。聽說高凡未經商量就給他的店拉了一個合作夥伴,他本能地想表示不滿。但陳林發和陳興泉都是聰明人,在一剎那間就想明白了整件事情,也端正了自己的角色,那就是心甘情願地成為高凡的一個合作者,承認高凡對於這樁合作的主導權。

原因無它,高凡手裡掌握著他們所不掌握的資源,而他們手裡的資源,卻不是稀缺的,高凡隨時可以在其他地方獲得。

地位是由實力決定的,與年齡無關。

高凡扯鄧有良的虎皮,也是有所考慮的。他在水南隻認識陳興泉這一個人,這就意味著對方如果要對他耍點心眼,他處於耳目閉塞的狀態,根本看不出來,很可能就會中招。

說得極端一點,如果陳家父子想獨吞合作項目的利潤,找人給高凡打個悶棍,恐怕都沒人知道。

有一個鄧有良在旁邊,情況就好得多了。陳興泉做什麼事情,要瞞過高凡不難,但要瞞住鄧有良,難度就要大上十倍。

高凡給鄧有良分一些好處,目的是調動鄧有良的積極性,讓鄧有良成為自己的耳目。什麼同在一起喝過酒的交情,哪比得上一起分錢的交情?鄧有良拿了高凡給的分紅,兩人就算綁在一起,可以榮辱與共了。

至於說在做這件事之前不與陳興泉商量,這也是高凡故意為之。他要用這種方式告訴陳家父子,他可不是什麼粉嫩萌新,他是有手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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