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買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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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豹穿越時,他父母在現實世界都好著呢,他著實不想給他們安排這麼一個倒黴的命運。

可是,急切間他也沒有什麼好法子。再加上寧誌恆的那個催婚理由很有道理,他一不留神就給用上了。

你別說,這個理由還真好,寧誌恆當場就無語了。

夏國風俗,子女已訂婚而未完婚的,如果趕上父母喪事,應該趕在喪事百日內完婚。過了百日仍然未完婚的,就要等到三年之後。

這個風俗從明清兩朝可能就有了,江豹在一些話本裡看過。直到二十一世紀,蘇魯豫皖的很多地方,依然有人遵從。

寧家詩禮傳家,對這些風俗更重視。聽江豹這麼一說,寧誌恆連拍大腿:「可惜了一門好親事!」

江豹見對方鬆口,立即站了起來:「寧兄,你慢用,我還有事,先走一步!」

「妹夫!」寧誌恆急忙站起來阻攔。

可是,這一回江豹有了防備,寧誌恆哪裡攔得住,眼睜睜地看著江豹跑下樓梯。

出了潮汕大酒樓,江豹長出一口氣:「可算是擺脫了!」

他又有點覺得好笑:「寧家小姐,你早乾嘛去了?」

剛才在酒樓時,那一桌好菜,他一口也沒吃。回到巡捕房正趕上食堂開飯,他連吃了三大碗。

下午,他正要去操場練功,阿星帶著阿骨來到他的宿舍。

「豹爺,我找到合適的房子了,你一定喜歡?」阿骨笑道。

「是嗎?」江豹還從來沒有見過阿骨如此自信,他興趣大增,「房子在哪裡,帶我去看看!」

「在雞冠山!」阿骨說道,「房子有點遠,但是勝在風景好,而且,附近還有電車!」

「有沒有電車我不在乎,隻要房子真的好,我就買下來,然後再買一輛汽車,上下班更方便!」

江豹現在連現金帶金條共有二十一萬塊錢,如果房子能夠十五萬拿下,他手頭還剩六萬,可以考慮買一輛轎車。

這個年代,在香江街頭跑著的幾款轎車,其實也都是在世界各國正流行的車型。

就江豹所知,這段時間最貴的車型是斯蒂龐克,也就是方艷雲開的那一款,大約三十萬塊錢就能拿下。

方艷雲有的是錢,隻要車型漂亮,不在乎價錢。那些開著大公司的老板,很多都坐這種車。

此外,像雪鐵龍、雪佛蘭、奧斯莫比爾等車型大約十到二十萬之間,公司規模稍小的老板,或者是大洋行的高管,基本都以這幾款車代步。

就連香江警務總署都給下麵的署長、探長配了上麵這三款轎車。

鄭貴寶就有一輛雪佛蘭,他愛得跟眼珠子似的,別人扌莫一把,他都生怕扌莫壞了,更別說上去坐坐了。

按說,江豹買房之後,手裡剩的錢根本不夠買上述的任何一款車。

可是,他手裡還握著萬順洋行的黑料呢!

他隻要撕下其中一頁,給方艷雲寄過去,再給她一個地址,她就得乖乖地讓人往那個地址送錢。這樣,買車的錢不就夠了!

而且,江豹也想好了,他不會把車開到巡捕房門口,那樣太乍眼,容易讓人聯想到寧家金條失竊案。

他會停在哪個銀行的門口,那裡的轎車多,一般人根本不在意。

或者,他培養阿骨當司機,每天接送自己上下班,隻要別在巡捕房門前等他就行。

聽說江豹要買車,阿星和阿骨都是又驚又喜:「豹爺,你還會開車啊!」

「當然!」江豹未穿越前,已經有了好幾年的駕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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