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1 / 2)
晚飯,李傑和老方吃的拌麵,自己做的手擀麵,筋道又爽滑,加上黃瓜絲、香菜、花生和煎蛋,清爽極了。
她和老方一人吃了一盤,還給那兩小的一人盛了一些,「嘗嘗!」
拌飯裡更是豐富,除了各種菜還放了煎好的五花肉片和煎的溏心蛋。
吃過飯,小雅想要去外麵溜達,問嘉誠去不去,李傑說:「你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王嘉誠想了想,「那去溜達一圈吧!」
等二人走了,李傑的臉色沉了下來嘆息一聲,有氣無力的說:「我下午給老王打過電話了,我要氣死了。」
都沒用方立民發問,自己就把今天的兩通電話內容都告訴了他。
「我就是氣他沒把嘉誠當一回事,這時候了還不說實話竟然還想著騙我?嘉誠才多大?他就不怕他兒子出事?咋想的呢?」
老方靜靜的聽著,他知道李傑並不需要他的回答,她隻是心裡不平需要發泄。
她說夠了,老方才輕輕拍拍她,「算了,老王的日子要怎麼過,咱們是外人管不了。以後嘉誠你想留就留吧!別的不說,最起碼能讓他過得有尊嚴,不至於在外麵流浪連飯都吃不上。」
無論是老方給他安排個工作,還是李傑帶著他做些小生意,都不比跟著老王差。
但外人再好,又如何能比得上自己的父母?何況是相依為命好幾年的父親!
李傑想不能,老王為何這樣!
他就那麼喜歡肖麗梅?還是覺得肖麗梅當初離婚一個人帶著孩子過得苦起了同情心?或是內疚覺得是自己的緣故?
方立民隻能勸她:「別想了,不管是因為什麼,人家都已經結婚了有孩子了,總不能再拆散他們讓這個孩子受苦吧!」
李傑突然想起一事,「對了,我忘了問,肖麗梅和她前夫的那個孩子呢?」
「還用說,肯定是養在姥姥家了唄!」
李傑鬆開已經抓起電話的手:「你說得對應該是這樣!哎,你說我是女人,我都不知道這樣是對是錯?」
如果是她,她肯定不會同意不帶著小雅再婚。
但這年代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無論是單身還是再婚其實都挺難的,她倒也能理解。
李傑沒再提老王的事,她讓小雅帶著嘉誠去舅、姨的床子看了幾天,嘉誠主動來找她,「李姨,我想去找個活乾。」
「你想乾什麼?」李傑放下手裡的衣服問。
「我看商場有不少地方招營業員的,我想試試。」
李傑沉吟:「嘉誠,你是想短期的做幾天還是?」
「李姨,我知道你一直希望我能接著念書,但我不想再念下去了。我的心不靜,而且我之前的成績隻能算一般,又曠了這麼久的課,我再念也就是混個畢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