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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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這本書之前,我曾經很猶豫,因為作為讀者,我喜歡閱讀,喜歡發現新奇的世界,喜歡品嘗不同的味道。

但是如果真的成為作者,又會麵臨許多的問題,比如畢業,比如現實壓力,比如身體精神的考驗。

但是當我真的找不到書的時候,我才決定自己寫。

這是寫作的初衷。

當然這並不是唯一的目的。

我也喜歡寫作,也想自己寫的文有人看,有人喜歡。每一天看到新的評論與新的朋友,都是我寫書時最開心的事情。

所以對於每一個為我評論的書友,我都真的無比的感激。

往昔我一直對很多書看不上眼,這裡有毒點,那裡寫的比較尬,但是真的到自己開始動筆,才發覺一切事情不親自去經歷一遍,就永遠也不會懂。

經歷了最初的乾勁十足,到第一次的卡文,第一次偷懶吃存稿,到第二次卡文後文思泉湧,三小時寫一萬二的快感,至少我對寫小說有了最基本的一絲認知。

而且對自己的水平也有了評估。

寫小說沒那麼容易,這是事實,除了大綱的構思,在每一個細小的細節串聯,鋪墊,伏筆,都會讓我感覺痛苦,有些劇情前麵寫了,過不了幾天就剩一個模糊的印象了,而有些劇情到該用的時候還要回頭一章章的找,有時候找一個小時就為了找一個前麵寫過的設定。這就很累。

說實話,這本書其實沒有大綱。

或許是源於自己的自負,又或者源於對記憶的自信,我隻是大概的將劇情走向過了一遍,就開始落筆了,而不得不說,存在的東西大多數都是合理的。

所以寫了一些章節後我又被迫回頭補大綱去了

在寫作最初,我一直在想,如果讀完書,用一句話來說明全書的主旨,應該用哪一句話才最好。

我開始想了很多,高大上的東西,而到最後,我的思路也清晰了很多,一句話脫穎而出。

那還是我在看金先生武俠小說時的一句話,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歡。」

這句話給了我很深的思考。

我開始思索,然後突然發現,很多人都有這種經歷,在我設定的劇情裡,菲奧娜如果沒有毀掉自己的婚禮,會有一個平靜而美好的未來,可是她偏偏不喜歡。

卡特琳娜如果謹守著貴族平民的界限,那麼她與尤裡安將沒有未來,可是她偏偏不喜歡,偏偏想要靠自己來改變。

薇恩,如果不是家族的變故,那麼她真的會永遠都天真過一輩子嗎?也不一定。

拉克絲,如果真的毅然決然逃走了,那麼她還會一誤終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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