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馬戲團與劍客(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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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涼的河水自我腳下汩汩流過,我雙手持劍、一動不動,雙眼緊盯清澈的河水之下緩緩波動的白沙與磨得柔和晶亮的石頭。正午陽光炙烤著我的脖子和後背,我能感到汗水劃過眼皮一路向下,帶來刺癢。

遠處,一條小魚慢吞吞遊了過來,灰黑色的魚鱗在折射下竟也顯得光彩動人。

我仍舊一動不動,並且讓視線稍稍偏離小魚——不知為何,這些動物就像有第六感一般,如果我凝視它們,它們就會警醒起來、迅速逃離。

於是我看著水波,通過水波判斷魚兒的位置。它離我越來越近,我有些擔心我越來越響的心跳聲會驚動它。盡管我學會了耐心等待,但就算我能保持不動,也無法控製我的心跳不隨著狩獵時刻的推進而加快。

但這一次,幸運女神眷顧的是我,當魚兒遊至我的腳邊,我幾乎能感到它滑膩、冰冷的鱗片擦過我的腳腕。我屏住呼吸,然後持劍猛地向下一刺,血水立刻在河水中冒了出來,又被迅速沖散。我抬起劍尖,看到小魚穿在上麵,已經停止了掙紮。這會是一頓不錯的美味,盡管量很小。

量總是很小。

這些天,我一直向南跋涉,希望能穿過樹林,到達海邊。我對美國地形並不熟悉,但依稀記得沿著海南下的話,總是能夠經過紐約州的,而新澤西就在紐約的旁邊,這個我記得。

我嘆了口氣,一邊把小魚從劍尖取下來,一邊踩著河床中柔軟的沙子和細碎有棱的小石子走向岸邊。我的鞋在幾天前就徹底散架了,於是我隻好把鞋扔掉。結果走了沒多遠,我的腳就疼得受不了了。襪子爛得比鞋還快,本就在腳趾和腳跟處破了洞,後來更是整個腳底板都磨破了,我隻好把襪子翻過來穿,直到隻剩兩塊破布,我才把襪子丟棄,徹底改為赤腳走路。

而這甚至不是最艱難的部分。林中生活真不好過。我還記得小學時課上講過鑽木取火,我也在電視劇裡見過,《倚天屠龍記》,就是釋小龍演幼年張無忌的那一版。但我可沒有張無忌那麼厲害。試圖取火的那天,我兩隻手都磨出了血泡,還有好幾次想要放棄,心想乾脆生吃好了。可是連日喝冷水,掏來的鳥蛋也被是迫不及待灌進肚裡的,我覺得自己已經快要生病了。而那天,我又恰好是第一次狩獵成功——抓到一隻瘦巴巴的野雞——差點樂瘋了。

當然,取火的波折足以抵消我的興奮。我記得電視劇裡的人都是在木頭上鑿個洞,再兩手夾住另一根木棍使勁搓。我的劍並不適合伐木、鑿洞,但我還是做到了,真正難的是試圖用小木棍把火鑽出來。

浪費了大概半小時,我才想到應該把木頭鑿穿,然後把火引子放在下麵,這樣空氣也會更充足。又過了半大概個小時,我才想到可以用堅韌的樹皮搓成繩子,和樹枝一起做成鋸子的模樣,然後拉扯木棍在小洞裡來回鑽。

等到第一次鑽出滾燙卻毫無用處的黑色粉末,我已經累得滿身大汗,恨不得直接拔毛生吃了那隻野雞。要不是那東西血淋淋的不好下口,我也許就真這麼乾了。後來情況逐漸轉好,但一直到第五次,我才終於成功。

當小洞裡冒出持續不斷的煙時,我立刻把木頭豎起來,把小洞裡的炭末兒倒在充作引子的枯草上麵,然後鼓起腮幫子小心翼翼地吹。我當時心裡想,「要是這次也不成,我就再也不試了。」但心裡卻明白自己還會再試一次、一次、再一次。

細小的火星竄出來時,我的眼淚也快下來了,不知道是被煙熏得,還是喜極而泣。那天,我用火美美地烤了那隻命中注定要進我肚子的野雞。我還收集了火堆熄滅後的木炭,希望下一次取火不要這麼費勁。

後來也的確沒有第一次那麼費勁了,老人說熟能生巧不是沒有道理的。第二次生火的時候,我甚至和泥捏了一隻碗出來,隻是效果不好,泥巴乾了之後很容易碎掉,而且還一直掉渣。但我找來了樹葉鋪在碗裡,然後才往裡加水。當我把土碗架在火上燒水的時候,它堅強地撐住了。於是我終於喝到了熱水。

就這樣,白天趕路、打獵,晚上如果能找到大石頭,我就找來樹枝、野草給自己搭個棚子,找不到我就隻能上樹將就一宿。我始終不敢離河水太遠,生怕自己找不到水源活活渴死。就在我覺得自己已經逐漸掌握在林中求生的技巧時,我卻來到了樹林邊緣。

那是一個昏黃的傍晚,當我爬上一個陡峭的斜坡,抬頭遠眺,卻發現這些天已逐漸熟悉的林中景象變了模樣。遠處有一片模糊的光亮,從稀疏的樹乾間清晰可見。我往前跑了幾步,意識到自己來到了森林邊上,卻不知改為此高興還是擔憂。

我仍舊沒有見到大海。看來中學時代地理考試才得五十多分是有預兆的。

那晚我仍舊睡在樹林裡,但因為緊張與激動,第二天天不亮就醒了過來,然後朝著樹林外走去。

林外是一一片長滿及月要高野草的坡地,河水自我左邊奔騰而下。我站在高處,看到沿河兩岸星羅棋布的房屋,看起來是個市鎮。沒了頭頂樹梢的竊竊私語,我能從安靜的風中聽到歡快的音樂聲。

耐心、安靜、眼觀六路、耳聽八方,這些都是我在捕獵時學會的。當我拉起兜帽,穿過草叢向著小鎮進發時,始終謹守著這幾條規定。盡管此刻無獵可捕,可習慣一旦養成,便不易改變。

那鎮子挺大,但遠沒有樹林那麼蒼茫無際,人聲喧嘩與車水馬龍也比鳥叫蟲鳴令人煩躁。我沿著鎮子外圍走,辨別著越來越響亮的音樂聲。那似乎是從鎮中心傳來的,讓我想起節假日,還有盛大遊行。

結果那並非遊行,而是一個逐漸成形的馬戲團。

我盡量不引人注意地溜到了附近。不過,在一個人人相互認識的小地方,像我這樣蓬頭垢麵、光著腳丫的女孩不引人注意,幾乎是不可能的。好在鎮上剛巧來了一批陌生人,足以分散鎮民們無處安放的好奇心,他們就是在鎮中心廣場賣力搭建馬戲團的江湖客們。

廣場入口處掛著橫幅,上書「瑞文頓歡度勞工節」幾個大字,旁邊還有一個左搖右晃的氫氣球,氣球上畫著個大大的小醜臉。我心裡一陣奇怪:勞動節難道不是在五月嗎?不過這念頭隻是一閃而過。比起橫幅,馬戲團更引人注目。

在家的時候,我們附近幾個莊子每月十九號都會趕集,當地人稱之為「趕會」或「紅火」。太陽還沒升起的時候,農戶、商販便會陸續趕到,搶占好地方擺攤開張。蔬菜水果、衣服鞋子、玩具工具,全都應有盡有。

馬戲團的氛圍與之十分相近,盡管二者並不完全相同。我走進去的時候,幾個光著膀子的年輕人正搬著巨大的箱子不知往何處去,年紀稍長的男人則對他們呼來喝去。

我在人群之中穿梭,驚訝於自己竟如此不起眼,但也為之感到開心。如果說之前的經歷教會我什麼,那便是決不要做萬眾矚目的那一個。想想過去我有多麼希望自己能與眾不同,還真是恍然如夢。

突然之間,一陣誘人的麵包香氣鑽進鼻子,讓我立刻放慢了腳步。這段日子我就沒吃飽過,運氣好的時候我能打到一隻小動物,運氣不好的時候我就摘果子,或者冒著被毒死的風險采蘑菇和野菜吃。但最重要的是,我吃不到乾糧。

於是,當我聞到麵包熱騰騰的香氣時,口水立刻便冒了出來,簡直跟巴普洛夫的狗似的。

那是個炸麵包圈和熱狗的攤子,攤主正有一搭沒一搭地招攬乾活的工人來上一兩個熱狗或三明治。我還沒有想清楚該怎麼做,腳就自動往那邊邁了出去。三五個年輕人聚在小車附近,手裡拿著夾了芥末烤腸的熱狗正狼吞虎咽。我走過去時,攤主先看到了我,臉色變了幾變,但絕對不是打算歡迎我。

「嘿,小鬼,」他開口,語氣冷淡,「這裡的東西是要花錢買的。」

我有心想頂他一句,問這個狗眼看人低的家夥是不是看上幾眼也要花錢,但我不敢,隻是在口袋裡掏了半天,扌莫出一個帶著體溫鳥蛋。「我拿這個換好不好?隻要麵包就行。」聽到自己語氣中的渴望和急迫,我抓著鳥蛋的手指因為羞愧而收緊了。

「哈。」攤主揮揮手,「上別的地方要飯去。」他轉身對別人說起了話,帶著譏諷的笑回頭瞥了我一眼。

我臉上一陣滾燙,氣沖沖地把鳥蛋塞回了口袋。可雖然第一次吃鳥蛋的時候覺得美味無比,幾天下來,我已經聞到那腥味就覺得想吐了。

我低下頭大步走著,路過一個紅頂帳篷,依稀看到裡麵好多人在布置舞台。一個鐵籠子擺在外麵,瘦骨嶙峋的獅子疲憊地曬著太陽,我是不是和我一樣肚子餓得要死。帳篷對麵,一個尚未搭建成功的旋轉木馬伸出十幾根金屬支架,卻不見木馬。兩個男人正合力抬著一匹漆成白色的小馬往過走,其中一個男人穿著灰撲撲的衣服,黑色的臉膛上汗水滾滾,另一個卻穿著五彩的戲服,臉上也塗著油彩,隻有那頂綠色假發下冒出的灰白頭發讓人看出他年紀不小。

「嘿,女孩!」身後有人叫我,我一回頭,發現是剛才吃熱狗的年輕男孩之一,他比我高很多,一頭金發,滿臉雀斑。打量我一番之後,他問:「你是吉普賽人嗎?」

我抿起嘴,搖搖頭,然後低頭看了看自己骯髒的長袍,還有從長袍下露出來的沾滿泥巴的赤腳。「我是……呃,一個和尚。」我笨拙地回答,想不起「尼姑」用英語該怎麼說,「我不是乞丐,我是在……」看起來「修行」也不在我的詞匯表中,「完成我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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