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番外 童年的陰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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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輝,我爸是個老板,很有錢。至少,在那個時候,我和我媽都是這樣認為的。

有錢人的婚姻都不是自己選的,我爸媽就是被家族安排在一起的兩個人。我就是我媽必須要完成的任務,給徐家生個兒子。

為了生下我,我媽打過五次胎,以至於生下我之後,再也不能生育了。

而我爸,並沒有因為我媽的努力和付出多喜歡她一些。連帶著他也不喜歡我。因為他說,我長得不像他,一看就是條跟我媽一樣的賤命。

他想要離婚,擺脫我媽跟我,卻無力對抗家族。就想盡一切辦法,想讓我媽主動離開。

比如家暴,比如帶不同的女人回家,當著我媽的麵,做那些齷齪的事。

他甚至不避諱我,我六歲的時候就見證過他和一個妖艷的女人在我媽的床上翻雲覆雨。那糜爛的聲音和氣味,讓我至今記憶猶新。

我曾不隻一次問過我媽,「為什麼不離開?」

我媽每次都無所謂地一笑說:「我受他一個人的欺負,總比出了這個門,受所有人欺負的好。」

「可他打你。」

「咬咬牙就過去了。」

我理解不了,我媽很美,原本是可以出道當明星的。可是,嫁給我爸之後,就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黃臉婆。

在歲月的磋磨下,身材走樣,性格乖戾,動不動就發脾氣。

於是我,就成了他們兩個人的出氣筒。我爸向來都是打完我媽打我,我媽則是挨了我爸的打,就打我。不挨打也打我,就好像,隻要看見我就想動手一樣。

後來,我理解了她。因為她對抗不了我爸,就隻能把心中的暴戾發泄到相對弱小的我身上。

我的童年,就是每天在這種驚懼和不安中度過的。

慢慢的,我長大了,估計她也打不動我了。在一次被我爸暴打之後,她用一條絲襪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麵對她冰冷的屍體,我沒有哭。心情很復雜。不知道是從此擺脫了遮蓋住我整個童年的陰霾而慶幸,還是失去了最親的人難過到麻木。

我一直不能理解,她為什麼寧願去死,也不肯離婚。

隻要她願意,我會義無反顧地跟著她離開。離開這個充滿暴力,陰暗的家。

我們也可以生活在陽光下,我也可以像其他的小朋友一樣,有媽媽的疼愛,有棒棒糖吃。而不是不管天氣多熱都穿著長袖,就怕身上的傷被同學看到。

為了找到答案,我選修了心理學,原來這叫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這原本是人的求生本能,當一個人在極度重大的刺激下,認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又求救無望的情況下,會對施暴者產生情感依賴,甚至愛上施暴者。

為此,我做了大量實驗。原本,我是想要證明,這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

一個人隻會愛上對自己好的人,愛上一個處處傷害自己的人,那不是得了大病,是什麼?

可是,結果真的很讓人失望。

我做過十幾次實驗,那些女孩無一例外地深深愛上了我,任我予取予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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